一、用工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二、岗位名称:驾驶员
三、招聘人数:1人
四、资历条件: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为持有B1、A1、A2驾驶证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
3.其他:提供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够熟练驾驶准驾车型且驾龄在10年以上;退伍军人、身体素质良好,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工作地点:建阳区
五、薪资待遇
应发工资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交部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付给,应聘人员一旦签约均享受五险一金缴交待遇,年底考核合格享受年度一次性奖金补贴。
六、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七、应聘方式
1.现场报名: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二楼(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一寸彩照一张(近期免冠)、个人简历、身份证,驾驶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联系人:聂女士,咨询联系电话:0599-5828015。
2.网络报名:有意向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材料发至邮箱2802857531@qq.com。
八、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报名截止: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