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州市各区县人才政策
各区县政策概览
1.福州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2.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3.高新区创新创业创造人才扶持奖励政策;
4.鼓楼区帮扶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5.台江区“1+1+N”人才政策体系;
6.晋安区“1+1+N”人才政策体系;
7.福清市“1+1+N”人才政策政策;
8.闽侯县“1+1+N”人才政策体系;
9.永泰县聚人才惠民生购房补贴政策;
10.连江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11.闽清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福州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就业岗位推荐:持续开展“好年华,聚福州”系列引才活动,依托“福州人社求职招聘平台”,广泛征集发布招聘信息,推行网络招聘、视频面试等服务,并为有意来榕留榕求职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推荐。
2.求职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见习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一年免费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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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1.人才购房补贴:1型保障对象180万元;2型保障对象10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型保障对象20万元;5型保障对象1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
2.人才住房租赁补贴:1型保障对象5500元/月,2型保障对象3500元/月,3型保障对象2500元/月,4型保障对象1500元/月,5型保障对象1000元/月。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金额最高不超过租赁登记备案的价格,租赁登记备案价格以区级租金价格备案联席会会审的结果为准。其中5型保障对象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引进到马尾区工作的人员。
3.人才公寓: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修订版)》(榕马委办〔2023〕11号)执行,主要面向马尾区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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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创新创业创造人才扶持奖励政策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高新区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分别按本科1.5万、硕士每人3万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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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帮扶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万元生活补贴:户口在福州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2.求职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榕求职、创业和实习、见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每人仅限享受一次。
3.外地生源要求:(1)非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户口毕业生在福州市五个城区及高新区求职;(2)福州市其他县(市)区外地生源指的是非本县(市)区户口毕业生在本辖区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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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1+1+N”人才政策体系
政策包含《“台江智卡”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台江区自主认定的人才可持“智卡”享受法律咨询、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教育医疗等9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为满足人才医疗康养之需,台江区还将持续用活“柔性引才”机制,与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合作,由三甲医院定期派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让人才就近享受专家级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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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1+1+N”人才政策体系
1.落地补助:①特级、A类、B类、C类人才,分别配套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7.5万元的落地补助;②D类、E类、F类人才,分别配套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落地补助;③区级高层次人才(G类)给予5万元落地补助。
2.晋级奖励:越级晋级奖励累加,晋级奖励累计上限5万元。①区级高层次人才(G类)晋升至F类人才,奖励2万元;②特级、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每次晋级奖励1万元。
3.荣誉奖励:新取得同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中的荣誉称号或业绩,每次给予5000元奖励,每人荣誉奖励累计上限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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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1+1+N”人才政策体系
1.经济待遇上,每年新增配套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对F类、G类和我市上报认定的省级A、B、C类人才进行从落地到晋级、到荣誉、再到认定的延伸配套补助。
2.配套服务上,在福州市“闽都英才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C类及以上人才推出本土版的“玉融英才卡”,给予医、财、住、行、工、学、用、政等一条龙服务保障。在住房保障方面,推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面积上提20%以上,还有人才购房补贴、购房贷款贴息、租赁住房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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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1+1+N”人才政策体系
1.万元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闽侯县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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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聚人才惠民生购房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在我县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我县企业累计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永泰县购买一手住宅商品房。
2.补贴标准:每套房产可按购房成交金额的5%申请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人、每套房产限申请一次补贴。
3.补贴总额:申请补贴总额度限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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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1.引进人才落地补助:对于引进的特级和A类、B类、C类人才按省级补助的10%予以配套。对于引进的D类、E类人才按市级补助的10%予以配套。对于引进的F类(不含工科类青年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G类人才(不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落地补助。已认定通过的引进人才,来连工作满一年后且在职在岗的,给予一次性落地补助。所需经费从县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2.人才服务:经认定的连江县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金凤英才卡”配套服务,享受市级“闽都英才卡”服务的不纳入“金凤英才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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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1.落地补助:落地补助原则上仅限引进人才。对来闽清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每年在闽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后且在职在岗的,给予一次性落地补助。
2.补助标准:福州市高层次F类人才,由我县给予10万元落地补助;闽清县高层次人才(G类)人才,给予5万元落地补助。
3.人才服务:经认定的闽清县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纳入县领导走访联系名单;
(2)根据有关规定可推荐提名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3)受邀参政议政、疗养休养;
(4)符合申请条件的优先入住县级人才公寓;
(5)在县级医疗机构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门诊、住院、体检及各类检查;
(6)享受子女入学全流程服务。子女学前阶段可参加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抽签,义务教育阶段予以统筹安排公办中小学就读;
(7)为人才创业提供融资信息,邀请参加项目路演、银企对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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