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福州市公安局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44期警务辅助人员21名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工作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协助民警开展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社区入户走访、窗口引导、110接处警、文稿撰写、档案整理、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内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4.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除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外,全年实发工资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季度、年度绩效奖金及各类津补贴等)。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简历筛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完整公告 报名登记表 具体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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